
中國展覽到了“走出去”的關口
商務部在《“十二五”會展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中提出“要培育幾個有一定影響力的境外展會”,正式提出了中國展覽“走出去”的愿景。
2015年,先后3個國務院層級的文件具體提及:
其中國發9號文件提出,“加快貿易促進平臺建設,培育若干個國際知名度高、影響力大的國家級會展平臺”;
國發15號文件,提到“加快‘走出去’步伐,大幅提升境外組展辦展能力。在國際展覽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顯著提升,培育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展會” “培育境外展覽項目,改善境外辦展結構,構建多元化、寬領域、高層次的境外參展辦展新格局”;
國發46號文件,提到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產業集群、專業商會在境外舉辦實體展覽”。中國展覽,在最高政府層面正式吹響了“走出去”的號角。
在我國展覽市場,從事出境展覽和國內展覽業務基本是兩個群體,而“走出去”辦展,理應是從事出境展覽業務的展覽公司為主,事實也是這個群體目前沖在了前面。2015年.據不完全統計,有23家展企在31個國家共舉辦了63個自主項目。而從事國內展覽業務的展企則基本認為國際化是自身的軟肋,鮮有“走出去”想法。
這樣的結果其實是和兩個群體的自身能力有關,出國展展企在整個展覽產業鏈中僅為組展代理角色,而內展展企則為展覽主辦角色。
不同的角色決定出國展代理僅具備展商組織和展商服務能力,不具備買家組織、境外獨立運營和展覽項目的策劃能力,而國內展企在國內則具備上述五項能力,兩個不同出身,不同能力和角色定位的群體在境外辦展的運作手法完全不一。因此,從短期看,出國展展企涉足“走出去”辦展速度要快;而從核心能力角度看,未來內展展企“走出去”辦展才是真正的主流,原因主要是:
一是出國展展企因長期定位展覽代理角色,不具備主辦展覽的核心能力,雖然在“走出去”方面有優勢,但其缺乏真正辦展能力的硬傷限制了大多數展企的發展。而大部分出國展展企采取的是通過合作補其不足來實現“走出去”辦展。試想,如果一個展覽的觀眾組織是外包的,怎么能稱做是真正的主辦呢?再有,出國展展企的企業群體數量,特別是整個辦展人才數量,相比之下遠遠少于內展展企。
二是國內展主辦方因自身的定位,比較注重核心辦展能力,但國際化一直是國內展企的軟肋,制約了其向國際市場發展。
當一個行業展發展成為國內的最大展以后,其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就不大了,發展的天花板自然顯現。
但倘若打開國門,就會發覺原先展會的空間無限巨大,國內擁有優秀品牌展的展企憑借行業深度和行業影響力,只要克服跨文化障礙,培養和積累國際買家的組織能力,或尋找與國際化的互補力量開展項目合作,形成和國內品牌母展相呼應,以品牌移植的概念實現展覽“走出去”,再以“走出去”辦展獲取的國際資源反哺國內母展。
這將是中國展覽“走出去”可實現的路徑,也是代表中國展覽主流的國內展企今后十年發展的主要空間。
由此可見,國內展企將是中國展覽“走出去”的未來主力。